解析:
首先需要确认您所收到的违章通知单上列出的机动车辆是否为您本人所有;
其次,请务必提前备齐相关资料以方便进行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例如驾驶证等;
随后,可前往当地交警部门办理罚单开具手续;
最后,根据开出的处罚决定书的具体要求,前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即可。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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