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并未明确要求罪犯在申请假释时必须提供谅解书,但必须要有由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的关于罪犯假释后可能对其居住地产生影响的详尽调查和评估报告,这是为了确保罪犯在假释后能与社会进行有效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缺失或漏洞,从而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实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是否移送下列材料:
(一)减刑或者假释建议书;
(二)终审法院的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
(三)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
(五)其他根据案件的审理需要移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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