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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钱自然人独资担责任吗

孙** 福建-宁德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4.05.22 11:08:00 474人阅读

公司欠钱自然人独资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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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青海-西宁

解析:
在涉及到由自然人单独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下,对于该公司所负担的相关债务,是否需由其直接所有者承担连带责任,我们必须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析,而非片面地下定论。
换言之,假如存在人格混同的状况,那么自然人就必须为该公司在对外债务中的连带责任负责。
值得注意的是,单独投资建立起有限责任公司的个人股东若无法向公司债权人证实公司自身的资产并不与股东的个人资产相混淆,即可被认定应承担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4-05-22 11:10:0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根据该法规定,个人独资在没有办理变更企业性质(要重新办理为合伙企业)是不能增加股东的,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如果要增加股东就只能通过一定程序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是合伙企业才行。
个人独资公司增加股东需要向工商局申请变更公司的性质,可以到当地的工商局提交申请,注销现在的公司,重新注册一家公司,即可增加股东。
按照当地工商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进行变更即可。需要的材料有: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委托代理证明书公司章程修订稿或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营业执照正副本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你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有限责任原则,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一起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外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以上意见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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