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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入户标准包括什么

马** 江西-九江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4.05.20 12:36:00 370人阅读

抢劫罪入户标准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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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对于那些通过暴力手段、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途径来盗取公共和私人财物的罪犯,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应被处以罚金。
然而,若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那么其刑罚将会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起步,同时也可能会面临罚金或没收财产的惩罚:
(1)当犯罪分子进入他人住所进行抢劫时;
(2)当他们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行为时;
(3)当他们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抢劫时;
(4)当他们多次进行抢劫或每次抢劫金额巨大时;
(5)当他们在抢劫过程中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时;
(6)当他们假扮成军警人员进行抢劫时;
(7)当他们持有枪支进行抢劫时;
(8)当他们抢劫军用物资或用于抢险、救灾、救济的物资时。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
“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

2024-05-20 12:37:00 回复

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 注册商标 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 商标注册 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一、抢劫罪的情节加重犯情节加重犯是指某种犯罪行为因发生法定的严重情节而被加重法定刑的犯罪形态。情节加重犯的犯罪构成是与基本犯罪相比有所不同的加重的犯罪构成,但它并未发生犯罪构成的根本变化,仍然依附于基本犯,并非之罪。
二、关于“入户抢劫”行为如何认定刑罚适用应当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量应当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当。因此,对“入户抢劫”的认定应当从严把握,不能简单的理解为“在户内抢劫”。“入户抢劫”一般应当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户”的范围应有所限定。户一般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二是“入户”目的具有非法性。即“入户”必须具有进入他人住所的非法侵入性,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非法侵害为目的而进入他人住所,而是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如卖将嫖客带入家中嫖宿,后者在嫖宿过程中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只能认定为一般抢劫罪,而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此外,非法入户行为具有多样性特征,多数情况下表现出明显的暴力侵入性,如撬门、破窗等,但采用秘密潜入、欺骗等手段而入户,甚至是应被害人之邀而入户,只要行为人入户前即具抢劫等非法侵害目的,都属于非法入户;三是暴力或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针对上述第二个条件,也有论者认为,入户目的非法性的表述外延失之宽泛,实际操作中容易产生歧义。如行为人以实施伤害、等其他犯罪为目的而强行进入他人户内,在前罪行为实施过程中或实施完毕后又临时起意对被害人实施抢劫的,尽管其入户目的具有非法性,但却不宜认定为“入户抢劫”。因此,建议将第二个条件直接修正为“为了实施抢劫而入户”,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歧义。还有少数意见认为,“临时起意”在审判实践中殊难把握,证据上难以认定,因此第二个条件操作难度大,只要抢劫行为符合第
一、三两个条件,即可认定为“入户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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