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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名字是否可以通过电话修改

尹** 江西-萍乡 办案流程咨询 2024.05.18 16:40:00 388人阅读

被告名字是否可以通过电话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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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可以说,对于这一问题的理解是正确的。
在民事诉讼中,“有明确的被告”这一要素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它并不仅仅意味着被告人要具备诉讼主体资格,能够以自身名义参与诉讼活动;
同时,还需要确保被告人的联系方式以及地址的准确性和特定性。
因此,当原告在其提交的起诉状中所描述的被告姓名与其真实姓名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以至于原告所指控的被告实际上并不存在,或者按照原告提供的送达地址无法有效地送达应诉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件时,我们应当将此种情况视为原告的起诉缺乏明确的被告,进而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请求。
然而,如果原告在起诉状中所指控的被告姓名与被告的真实姓名仅存在细微差别,并且依据原告提供的联系方式可以成功地送达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原告的起诉行为并非完全不符合“有明确的被告”这一要求,因此,我们应该允许原告对被告的姓名进行适当的更改。
其次,从“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便于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角度出发,我们也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允许原告对被告的姓名进行适当的更改。
当原告所指控的被告姓名与其真实姓名之间并未存在本质性的区别时,如果我们仍然坚持不允许原告对被告的姓名进行更改,那么这无疑将会导致原告不得不针对已经查清的被告另行提起诉讼,法院也需要对此另行立案,重新展开审理工作。
然而,实际上,两次诉讼的当事人并未发生任何改变,但却给当事人带来了精神上和经济上的双重压力,增加了他们的讼累,同时也不利于法院提升审判效率,甚至与司法为民的宗旨背道而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五十条
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准许受让人替代当事人承担诉讼的,裁定变更当事人。
变更当事人后,诉讼程序以受让人为当事人继续进行,原当事人应当退出诉讼。
原当事人已经完成的诉讼行为对受让人具有拘束力。

2024-05-18 16:42:00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如何改户口年龄 户籍信息目前都已经统一录入全国人口信息网络,而且涉及到身份证号的变更,更改难度很大。 如果年龄确实存有登记错误,还是可以更改的。   根据公安机关的户口管理规定,修改户口年龄必须提供原始证明或资料。可以凭准生证(计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学生学籍档案或毕业证等这些具有充分证明力的原始材料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即可。凡以出生证明登记出生日期的情况一律不予变更,只凭长辈所说自己的真实年龄,而没有原始证据,也是不可能更改出生日期的。 公安机关登记出生日期依据的是医院的出生医学证明,其他出生证明材料一般不予受理。 居民变更户籍信息中的出生日期,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2)户口簿,身份证,一寸照片两张, (3)证明实际出生年龄的原始凭证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原件,记载原始出生日期的户口簿,户籍底账等), (4)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的书面证明,单位证明或学校证明, (5)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填写”户口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责任区民警、所长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上报分县局审批, (6)申请批准后,申请人持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更改,并办理新的身份证。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公民改名的流程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提醒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2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3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4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①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③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5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须是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三、改名字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属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属于在校学生的,由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你好,你可以通知手机号先查到他老婆的身份证号,然后律师到民政局查一下婚姻登记信息,能查到男方的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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