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具体情况呢?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法司法解释3r
第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
第十三条
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
第二十六条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可以参照物权法
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rr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非承债式股权转让就是则是相反,协议约定时间以前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负责,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转让公司全部资产方式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承债式股权转让指转让方和受让方约定对某一时间节点之前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承担,协议约定时间以后的债权债务由新股东负责,该时间节点之后的债权、债务由新股东承担的股权转让方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公司原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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