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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拆迁时可以直接把更名给儿子吗

唐* 江西-九江 房屋拆迁咨询 2024.05.12 17:50:00 499人阅读

房子拆迁时可以直接把更名给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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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办理拆迁房屋的房产证过程中,我们无法直接将其过户至子女名下。
这主要因为拆迁房屋作为政府政策性安置房,包含了众多的政策优惠,因而不能直接进行所有权人的变更登记。
若需将此类房屋的所有权人登记变更,赠与或者继承两种方式均须先前往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然后再向主权登记部门提交变更申请。
在此过程中,除了携带公证书之外,还需准备已婚人士的夫妻双方身份证明以及共同签署相关手续的在场证明,而对于未婚者则只需提供单身证明及身份证件。
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可能涉及到拆迁房屋的产权问题:
1.当父母的拆迁安置房能够直接写上子女的名字时,前提条件是子女必须与父母同属一个宅基地家庭的成员;
2.在农村宅基地住房拆迁的过程中,拆迁单位通常会与被拆迁人家庭签订一份集体土地住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户主代表全家在该协议上签字,同时该协议上也会注明该户家庭其他成员的姓名;
3.安置房的产权人为拆迁房屋的全体家庭成员。
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安置房的分配是针对拆迁房屋中的所有人所享有的权益,也就是说,家中的每一位成员都拥有安置房的产权,除非经全家人协商同意,将产权归属其中的某一人,这样的话,产权便可归属于该人,在办理产权证时仅需将此人的名字填写上去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2024-05-12 17:52:0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只是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在实际生活当中,由于拆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之间通常存在着较大的差价,因而拆迁安置房交易行情还不错。
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交易风险大了许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违约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

二,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因此,卖方在已经收取了购房款之后,仍然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

三,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1、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2、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注意事项:房产证是对房屋占有使用处置的唯一合法凭证,取得房产证拥有百分之百全产权的房屋可以过户,如果你要购买拆迁安置房,建议查看房屋房产证情况。拆迁安置房产权证的名字和拆迁安置协议上的名字是一样的,中途不能更改,等获得拆迁安置房产权证后需要更名的可以去房管局变更,变更方式有3种:房产买卖、房地产赠与、婚姻变更。扩展资料过户所需的资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私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按要求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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