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成功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行政复议的全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是受理阶段,包括申请在内,它以行政机关正式受理为标志告一段落; 2、自受理之后直到作出复议决定,是第二阶段。行政复议决定须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它体现了行政机关的意志,是行政复议的结果。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无论是何种情况,驾驶证被吊销以后都要重新参加科目一到科目四的考试,并且通过以后才能恢复驾驶证。需要区别的是在记分周期扣满了12分不等于吊销驾驶证,只需要参加科目一的考试即可;只有如上述第六点所说的在扣满了12分同时没有交罚款也没有参加考试才会被吊销。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