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他人遭受骨折之害,其补偿内容应涵盖诸多方面,包括医疗费、交通费、膳食营养费、住院期间伙食补贴等与治疗及康复相关的合理开支;
同时,还需对其因事故而产生的误工损失进行相应补偿。
若致人伤残者,除前述各项费用之外,尚须额外支付辅助器具购置费用及残疾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专业解答在发生涉及人身损害的交通事故时,对于造成他人骨折的情况,我们应承担的主要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交通运输费用、营养补给费用以及因治疗与康复所必需而产生的合理伙食补助费用等等;此外,针对因受伤导致其无法正常工作而产生的误工费也应进行相应的赔付。若不幸使他人致残,则要在此基础上,加上辅助器具费用及残疾赔偿金作为额外的赔偿。
专业解答交通事故导致他人骨折,赔偿金额涉及多个方面,如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还需考虑误工损失和可能的残疾赔偿金。具体金额因实际情况而异,需评估伤情和治疗费用等因素。
专业解答交通事故导致他人骨折,赔偿金额涉及多个方面,如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还需考虑误工损失和可能的残疾赔偿金。具体金额因实际情况而异,需评估伤情和治疗费用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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