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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仲裁裁决拥有绝对的强制执行力。
若双方当事人未能按照已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完全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则在两年内具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裁决书中如明确规定了履行期间的,那么申请执行的时间应自该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
而如果裁决书要求的是分期履行,那么申请执行的时间就需要从最后一次应尽义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若裁决书并未规定具体的履行期间,那么申请执行的时间便应从法律文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此外,人民法院有权力根据实际情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扣押、冻结、划拨以及变价处理,但这一切都必须在被执行人所应承担的义务范围之内进行。
当其中一方当事人提出执行裁决的请求时,另一方当事人却试图通过申请撤销裁决来阻止执行程序的进行,此时,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裁定,决定是否中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2024-05-06 11:31: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