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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房产,儿子死后,配偶能继承吗

金** 江西-九江 遗产继承咨询 2024.05.02 14:22:00 390人阅读

父亲的房产,儿子死后,配偶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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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通常而言,在普通情况下,女儿以及儿媳并不能够获得对婆婆或者公公的财产继承权利。
然而,对于那些失去配偶的儿媳或女婿来说,若他们能够对自己丈夫或妻子的母亲和父亲提供主要的赡养援助,此时他们便有资格以继承者的身份参与到对婆婆或公公的财产处理过程中来。更为重要的是,依据现行法律的规定,这些丧偶的儿媳及女婿还被赋予了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地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24-05-02 14:24:00 回复

为了防止自己的损失扩大化,可以购买保险。保险分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为了防止自己的意外,也可以购买意外保险,并可以指定受益人。那么,死亡人的社会保险算遗产吗今天,助你盈网站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死亡人的社会保险算遗产吗区别社会保险得到的是保险金还是赔偿金而有所不同保险金1.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就会作为遗产平分给法定受益人,比如父母、配偶和子女。2.如果指定了受益人,那么保险金就不属于遗产,只能给付给受益人,其他人无权干涉,受法律保护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死者亲属的财产,不属于遗产。首先,从遗产的含义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从《继承法》中可以明显看出,死亡赔偿金并没有包含在所列举的遗产范围内。其次,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来看。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死亡后赔偿义务人支付受害人近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的财产损失,而遗产是在公民死亡前就已经存在的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在公民死亡前并不存在,其并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正是由于其不属于死者遗产,债权人不能对死亡赔偿金主张权利。最后,死亡赔偿金并不符合遗产的构成要件。虽然两者都是因为公民死亡才产生,但死亡赔偿金是在公民死亡后才产生的,并不属于公民的遗留财产。针对遗产,公民可以在生前立遗嘱予以处理,但是公民在生前无法也不能立遗嘱处理自己的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的立法本意看: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死亡赔偿金可以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协商分配,一般为平均分配。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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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父亲的房产,儿子死后,配偶能继承吗

    专业解答在大多数情况下,儿子离世后,其配偶通常没有直接继承父亲房产的权利。但如果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公或婆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根据法律,他们有权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参与财产分配。

    2024.06.20 155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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