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三十多年前您曾向银行申请过贷款,而银行方面并未对您进行追索或通知,那么此笔贷款很可能已经被银行视为坏账并予以注销处理。尽管如此,本应偿还给银行的资金仍须尽快清偿完毕。一旦拖欠款项,将导致您在信用报告中的记录持续存在。
因此,建议您在手头宽裕时前往银行支付贷款金额,如此便可在偿还五年之后得到良好的信用评级,从而消除此前的不良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专业解答若三十年前贷款未被银行追索,可能已视为坏账注销。但仍需尽快偿还,避免信用记录受损在手头宽裕时前往银行支付贷款金额,如此便可在偿还五年之后得到良好的信用评级,从而消除此前的不良记录。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金融保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