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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章丢失补办流程是怎样的

周* 广东-广州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4.04.24 11:25:53 307人阅读

财务章丢失补办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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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必须在贵公司注册所在之地或是公章遗失有所发生的地方的当地派出所进行报案。在经过该根据所接受到的事实情况写下的公章遗失证明,也就是我们通常理解的报警回执。
接下来,需要将涉及到公章遗失的信息在相关的省市级报纸上进行刊登的公告。其发布的内容形式如下:如“遗失声明——xxxxx公司遗失公司公章”并详细注明是财务公章还是法人名章,以及发生遗失的时间等细节。
同时,在遗失声明中明确表达此枚遗失的公章已经宣布作废。
紧接着,需要到迎接相关公安机关的备案步骤。如果实行了公章遗失再次刻制的程序,上述公告已经生效,那么,您还需提供已有生效内容的公告作为证明文件。
然后,应当尽早获得治安管理科的审核批准,以获取公章的《刻章许可证》。
通过以上所有的步骤后,下一步就要前往具备合法刻章资质的单位刻制新公章。
最后,为了保证财务上的安全,需要与开户银行取得有效联系,告知其公司公章已更新,并按下述要求办理新的印鉴更换手续:公司需出具带有抬头和单位名称的正式信件,同时填写《更换印鉴申请书》,最后持以上所有材料交给开户银行自行完成印鉴更换操作。

2024-06-12 15:18: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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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您需要向位于注册公司所在地的当地派出所提交报案材料。派出所将据此出具公章遗失证明,即报警回执单。
其次,公章的遗失必须在省级或者市级报刊上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应详细注明是财务章还是法定代表人专用章,并明确表示其已经失效。
第三步,向公安部门提交相关备案资料,如果是申请新的印章,还需提供业已生效的公众媒体声明。经过治安管理科的审查批准后,将发放给您公章的《刻章许可证》。
最后,您需前往具有合法印章铸造资质的单位刻制新印章。
同时,与开户银行取得联系,依规定出具公函、填写更换印鉴申请书,以便银行方面帮助您完成印鉴更换的相关手续。

2024-06-12 18:02:37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一、公司章程丢了怎么办公司章程工商局都有备案的,可以直接到工商局查询出来,带公司介绍信、法人委托书,法人、办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章、法人章。公司章程股东人手一份,公司有存档,工商局有备案,遗失一份不会有多大的后果。如果某个股东或者工作人员遗失章程,公司可以予以批评教育;造成公司损失的,可以给予处分并按其过失程度要求适当赔偿。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二、公司章程的效力1.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效力。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效力表现在,公司自身的行为要受公司章程的约束。具体而言,一是公司应当依其章程规定的办法,产生权力机构、业务执行和经营意思决定机构、监督机构等公司组织机构,并按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行使职权;二是公司应当使用公司章程上规定的名称、在公司章程确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三是公司依其章程对公司股东负有义务,股东的权利如果受到公司侵犯时,可对公司。2.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效力。公司章程系由公司股东制定,并对股东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不仅限于起草、制定公司章程的股东,而且对后来加入公司的股东是同样的,这是由公司章程的自治规则性质所决定的。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效力主要表现为股东依章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转让出资、查阅有关公开资料、获取股息红利等;同时,负有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及公司章程上规定的其他义务。3.公司章程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效力。公司章程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效力表现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行为超出公司章程对其赋予的职权范围。其应就自己的行为对公司负责。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一、公司章程丢了怎么办公司章程工商局都有备案的,可以直接到工商局查询出来,带公司介绍信、法人委托书,法人、办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章、法人章。公司章程股东人手一份,公司有存档,工商局有备案,遗失一份不会有多大的后果。如果某个股东或者工作人员遗失章程,公司可以予以批评教育;造成公司损失的,可以给予处分并按其过失程度要求适当赔偿。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二、公司章程的效力1.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效力。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效力表现在,公司自身的行为要受公司章程的约束。具体而言,一是公司应当依其章程规定的办法,产生权力机构、业务执行和经营意思决定机构、监督机构等公司组织机构,并按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行使职权;二是公司应当使用公司章程上规定的名称、在公司章程确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三是公司依其章程对公司股东负有义务,股东的权利如果受到公司侵犯时,可对公司。2.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效力。公司章程系由公司股东制定,并对股东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不仅限于起草、制定公司章程的股东,而且对后来加入公司的股东是同样的,这是由公司章程的自治规则性质所决定的。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效力主要表现为股东依章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转让出资、查阅有关公开资料、获取股息红利等;同时,负有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及公司章程上规定的其他义务。3.公司章程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效力。公司章程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效力表现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行为超出公司章程对其赋予的职权范围。其应就自己的行为对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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