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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违建,超高,侵害我家房子,通风,日照?怎办?

ask****962 湖北-武汉 移民留学咨询 2024.04.16 18:02:26 483人阅读

邻里,违建,超高,侵害我家房子,通风,日照?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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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起诉要求他停止侵权

2024-04-17 09:12:12 回复

采光的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房子最底层窗户时间不低于1小时为标准,高层居住建筑的山墙与高、多、低层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应该不小于13米。

你好,被侵权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通风、采光和日照是衡量一个人居住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在现代都市,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之一。由于城市土地价值的提升,导致建筑物之间的距离比过去缩小,高层建筑进一步普及,这些变化使得建筑物之间通风、采光和日照的矛盾越来越多,因此,物权法有必要在民法通则规定的基础上,对通风、采光和日照的问题作进一步规定。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所以在物权法中很难规定具体的标准。又由于以某个社会发展阶段,对建设工程标准的要求也有所不同,因此不宜在物权法中规定具体的标准。所以我国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只是原则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具体的工程建设标准,还得参照相关部门发布的规定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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