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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关于医院所应承担之精神损害补偿方面,赔偿金额通常在数千至数万元人民币间浮动。
精神损害补偿的具体标准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一)若侵权行为导致受害者死亡,则需支付死亡赔偿金;
(二)若是致伤情况,则需支付残疾赔偿金;
(三)在侵害人身权益而未波及死亡与残疾后果的情况下,医院需支付精神抚慰金。
在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法律明确规定了相应的赔偿精神损害请求权。
针对严重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将被划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以及1万元人民币不等。
而对于一般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则会分为四个级别,分别是8000元、6000元、4000元以及2000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4-04-16 17:26: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