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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为公司介绍业务取得报酬违法吗

周* 吉林-辽源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4.04.09 13:16:49 456人阅读

公职为公司介绍业务取得报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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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居间作为一种中介服务形式,介绍生意收取回扣并不犯法,属于合法合规的商业行为。在法律意义上,居间被认定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收取居间费用亦属合法合理。通常情况下,居间人所花费的费用均包含在报酬之中,而居间活动中的各项支出也应当由居间人自行承担负担,除非另有特殊约定,否则居间人无权要求委托方进行返还还款。
然而,当双方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由委托方承担此类费用时,则此时居间人有权就已经支付的部分费用向委托方提出赔款要求。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个人确实有权利获得和收取居间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
居间人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必要的费用。

2024-04-09 13:46: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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