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若因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中的法定过失行为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并最终离婚,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无过失行为一方则依法享有向对方提起赔偿要求的权利。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任意一种情况都可能导致离婚,此时无过错一方均有权提出损失赔偿请求。
首先是重婚罪行;
其次,有配偶的一方与其她人长期保持性关系的情况;
再次,存在家庭暴力行为;
最后,对被抚养或赡养的亲人进行虐待和遗弃等不良行为也是此类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即便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出轨行为,女方也同样拥有在诉讼程序中主张赔偿的权利。但值得注意的是,主张此项赔偿的一方需承担必要的举证责任,并且尽可能地收集各类证据资料以支撑其索赔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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