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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白兰律师

朱白兰高级合伙人律师曾就职于世界500强企业任管理高层数年,深谙各行企业实体经营;从事律师行业近20年,诉讼实战经验丰富。特别擅长处理刑事案件、债权债务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以及建筑工程类海事海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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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芳律师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于1996年注册,是中国创办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华荣律师先后担任1000余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政府等单位的法律顾问。创立至今先后荣获“上海市规范建设优秀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华荣婚姻家庭法律事业部隶属于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由杨芳律师带领的一个强大律师团队组成,团队成员律师均有10年以上婚姻法律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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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从未同居离婚要冷静期吗

周* 广东-韶关 同居咨询 2024.03.30 06:42:38 313人阅读

结婚后从未同居离婚要冷静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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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无性式的婚恋关系中,一旦决定提出离婚请求,当事人便需面对设定的冷静期规定。
如果当事人双方皆持自愿离婚态度,应本着理性考虑,签署书面的离婚协议,且亲自临赴审慎严谨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离婚登记批准申请。
在离婚协议中,应当详实明确地陈述方与方达成的关于自愿离婚的意愿表态以及关于継续照顾子女抚养责任、妥善分配财物及债务处理事宜的一致意见。
自从婚姻登记所在接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若超过30日,任一方并不愿意作出离婚决定,可向该机关申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该款所述期限届满之后的整整30日内,双方法人应力淫觉悟亲自临赴登记机关申请颁发离婚证书;若未能在此期间内按要求申请,则视作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4-03-30 07:1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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