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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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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翻公证遗嘱需提供哪些证据

周* 湖北-黄冈 遗产继承咨询 2024.03.21 14:21:34 413人阅读

推翻公证遗嘱需提供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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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若您有意推翻已确立的公证遗嘱,首先需保证能够提供足够的相关证明,有效地指正遗嘱公证存在的错误。
当公证遗嘱出现下述任一情况时,均可在法律程序中被撤销:
(一)在公证过程中,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如未得到适当的监护人代表所提出的申请;
(二)如当事人与所申请的公证事项之间缺乏直接的利害关联性;
(三)如果所申办的公证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有效性;
(四)倘若所申办的公证事项违反了社会公共道德准则;
(五)如当事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是向公证机构提供了虚假的证明文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2024-03-21 14:30: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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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欲对已公证遗嘱进行反对并推翻,您需提供相关的证据以证实公证遗嘱确实存在错误。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其公证遗嘱均可予以撤销: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未有法定监护人代表其申请公证时;
(2)当事人与其申请公证事宜之间并无直接利益关系;
(3)申请人所提出的公证事项不符合真实性、合法性的要求;
(4)申请人所提出的公证事项有悖于社会公德的原则;
(5)当事人故意虚构、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现象。

2024-03-21 18:40:04 回复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因此,自书遗嘱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有个人的笔迹为证。除此之外,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关于自书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如果同时存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因此,自书遗嘱无论公正与否都具有法律效力,立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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