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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乡镇卫生院接受医疗服务时,病人需缴纳100元作为医疗费的"起付线",然后其医疗费用的90%将得到报销。
然而,当病人选择到县级或市级的医保定点医院就诊时,所需支付的起付金额提高至200元与500元,对应的报销比例则分别降至82%以及65%。
至于选择去省级的医保定点医院维护健康时,"起付线"会相应增加至700元,所能获得的报销比例为55%。
而如果病人选择前往省外的未被列为此类定点医院的话,他们需要承担的自负额为1000元,而且其可获报销的比例仅有45%。
然而,无论是在异地紧急治疗还是普通门诊及住院期间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只要这些费用符合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畴的话,就都能够依法申请并获得相应的报销待遇。
只要申请人依循规定,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前往当地社会保障机构即可进行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024-03-18 16:12: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