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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是谁

周* 黑龙江-牡丹江 土地承包咨询 2024.03.13 17:19:30 355人阅读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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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对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而言,所涵盖的范围包括对土地拥有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成为纳税人;当这些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并不在所属土地所在地点进行实操时,他们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者才担任起承担缴纳责任的纳税人角色;
若遇到土地使用权尚未明确或者权属争议尚无法得到妥善解决的情况下,其实际使用者也将作为纳税人发挥作用;而如果土地使用权涉及多个所有方共享状况的时候,则意味着各共享方都将作为纳税人,并根据各自的份额来分别履行相应的税金缴纳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2024-03-13 17:37: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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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专业解答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开始。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产权登记,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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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何时开始

    专业解答购买新房从交付使用次月起、存量房产权登记并获证书次月起,业主需申报土地使用税。房产出租或出让后,以交付或合同约定交付次月起申报。耕地征收满一年、非耕地批准征用次月起,须按期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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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是谁

    专业解答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包括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若不在土地所在地使用,则由实际使用人或代管者负责纳税。若土地使用权未明确或有争议,实际使用者为纳税人。若土地使用权由多方共享,则各方均为纳税人,按份额缴纳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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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如果是出租房屋的土地使用税由实际的使用人来缴纳。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使用土地必须要缴纳相应金额的土地使用税款,如果被出租出去,那么需要房屋的承租方来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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