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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案件审理期限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立案之日起至少应该在一个月内安排开庭事宜,然而如果遭遇案件复杂性较高的情况,则可能导致开庭时间的相应延迟;在处理简易程序的情况下,通常需在三个月以内完结所有环节,否则将进入一般程序继续展开;至于一般程序的处理,则应在六个月内圆满完成。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024-03-09 17:43: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