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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调查有什么影响

周* 广东-珠海 调解谈判咨询 2024.03.06 17:44:47 380人阅读

终止调查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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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完成了详细且全面的案情调查后,我们的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会严谨而审慎地对所获得的调查结果进行详尽的审查,以确保公正合规。
针对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将做出如下决策:
1. 如果经过实地核实和分析考察确实存在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综合考虑其情节轻重以及实际发生的情况,我们将按照相应的程序和规定,合法合规地做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的最终决定。
2. 对于违法程度较轻并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可以免于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我们将会不予追究其行政责任。
3. 若经调查,发现违法事实无法确立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其违法性,那么基于公平正义和平等至上的原则,我们将不会给与任何形式的行政处罚。
4. 最后,如果发现相关行为涉及到刑事犯罪,我们会毫不犹豫地依照法律规定,将此事件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七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2024-03-06 17:55:56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交通事故进入到调解来协商赔偿事宜的话,双方可能会因为赔偿的问题而进入到拉锯战,互相不退让导致调解的次数一次次的增多。交通事故调解要终止的话也可以,只要符合相关的条件即可。那么,交通事故调解终止有何条件?一、交通事故调解终止有何条件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主持调解,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持的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不是解决事故纠纷的必经程序。如果发生如下情形则调解终止:1、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2、当事人在调解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3、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调解过程中放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结调解。最后,作为赔偿义务人的车主来说,一般调解后会面临保险公司理赔的问题,因此在调解时不要忘记向赔偿权利人索要相关医疗、交通、修车票据、单证、收款凭证等。如果选择调解,同时也要做好对方调解后反悔诉讼的准备。因为交警的事故赔偿调解不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二、哪些情况不适用交通事故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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