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 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分部门及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级以上单位,以及来自外国的组织与国际知名组织颁布的在跨学科领域划分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以及环保领域颁发的奖励;
2. 由我国国债与全国范围内发行的金融债券所产生的利息;
3. 依法对于家中仅有一个孩子的家庭提供的特殊照顾费用——独生子女费;
4. 在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时未能将其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的差额款项,以及为公务员家属发放的福利待遇;
5. 为在职职工未成年子女所提供的补贴,以满足他们日常生活的需要——托儿补助费;
6. 根据相关规定可以报销的差旅费津贴以及误餐款;
7. 从福利费或工会基金里面支出的用于解决家庭暂时性经济困境的紧急援助款项;
8. 来自于民政部门颁发的用于解决家庭吃饭问题的救济性质补助;
9. 依照国家统一标准发放给员工的补贴与津贴;
10. 在出现意外事故后所获得的保险赔偿款以及抚慰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专业解答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企业所享有的以下收入被认定为免税收入:第一项是来自国家发行债券产生的利息收益;第二项则是来源于具备特定条件的居民企业间所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此外,对于在中国境内设立固定机构或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而言,如果能够证明其与该机构、场所之间存在实际关联关系并且取得了相应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同样可以享受免税待遇;最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亦属于免税范畴之内。
专业解答个人所得税的减免额度涉及多项扣除,比如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基本减除费用。这些扣除包括子女教育、老人关照、住房贷款利息等。扣除内容有住房租金、子女教育费用、继续教育费用、大病医疗费用、住房贷款利息和赡养老人费用等。每项扣除因地域和政策法规而有所不同,所以需要关注当地的具体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每月5,000元,不允许同时使用专项附加扣除和基本减除费用。在申报时,需要根据实际经济状况合理选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比如学费发票、购房协议和还款记录等。
专业解答“总收入”指企业在会计周期内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所有收入,包括货币交易收益(主营业务收入)和非货币形态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此外,总收入还包括财产转让、利息、租赁、特许权使用费、股息等收入。
专业解答企业所得税中免税收入包括:国家级债券利息、特定资质居民企业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取的相关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非营利组织收入。此外,还包括农、林、牧、渔业、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环保节能节水项目、技术转让等利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免税所得。
专业解答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包括: 持有中央政府公债的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间的权益性投资收益、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 这些免税政策是国家利用税收杠杆,旨在促进特定企业或行业的发展,并灵活调控社会经济环境。
律师解析 企业的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国债包括财政部发行的各种国库券、特种国债、保值公债等。原国家计委发行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及各种企业债券等,不包括在国债范围之内。为鼓励纳税人积极购买国债,税法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所得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有指定用途的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税法规定,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等),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除此之外的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应纳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所得征收所得税;对先征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所得,征收所得税。 (3)不计入损益的补贴项目。税法规定,对企业取得的国家补贴收入和其他补贴收入,凡国务院、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的,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除此之外的补贴收入,应一律并入企业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非诉讼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