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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产品质量鉴定机构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
解析:
产品质量鉴定机构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
只有省级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可以接受质量鉴定申请。
质量鉴定由上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鉴定组织单位组织实施。
质量鉴定的技术工作由质量鉴定组织单位组织技术专家进行,由专家组对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
法律依据: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12-27 09:43: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