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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对我实施家庭暴力,我受不了跟别人同居了,能申请损害赔偿吗?

陈** 江苏-宿迁 同居咨询 2023.10.27 14:44:52 456人阅读

老公对我实施家庭暴力,我受不了跟别人同居了,能申请损害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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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不能。
解析:
不能。
因为女方与他人同居也是过错方。
只有无过错的一方才有向法院申请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妻子即使是因为老公家暴而与他人同居,也是属于有过错的一方,双方都有过错的,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3-10-27 15:13: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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