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想和我老婆生二胎。我想问一下,湖南省2017再婚二胎新政策是什么?请大家帮忙解答
根据湖南省2017再婚二胎新政策
一、“独生子女”怎么界定?
答:“单独两孩”生育政策中的“独生子女”指父母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存活子女。其中,生育的唯一存活子女,是指该子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兄弟姐妹死亡且死亡前没有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合法收养的唯一存活子女,是指养父母没有生育子女,依法收养的唯一存活的养子女。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享受“单独两孩”生育政策:
(一)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二)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及依法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弃婴或儿童;
(三)父母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后离异,该子女经法院判决或者协议由一方抚养,且抚养方未再生育和收养的;
(四)父母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后父亲或母亲死亡,该子女未由健在一方抚养,或者由健在一方抚养且抚养方未再生育和收养的。
据湖南省2017再婚二胎新政策规定,计划生育法有规定,再婚夫妻要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 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 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九)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以上就是湖南省2017再婚二胎新政策
专业解答《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1、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量合计为两个的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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