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通辽法律咨询 > 通辽刑事处罚辩护法律咨询 > “数罪并罚”与“择一重罪处罚”的区别

“数罪并罚”与“择一重罪处罚”的区别

陈** 内蒙古-通辽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3.08.22 10:26:19 436人阅读

数罪并罚”与“择一重罪处罚”的区别

其他人都在看:
通辽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通辽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解析:
择一重罪则是应当在犯罪分子一行为触犯数法益,构成想象竞合的情形下所应当适用的判刑处罚方式;而数罪并罚的情形为犯罪分子数犯罪行为触犯数法益时所应当适用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2023-08-22 10:51:2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