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常州法律咨询 > 常州个人债务法律咨询 > 之前借了朋友10000,之后还了3000

之前借了朋友10000,之后还了3000

ask****661 江苏-常州 个人债务咨询 2017.12.08 11:28:34 1人阅读

之前借了朋友10000,之后还了3000,剩下的没还,对方告法院了,告诈骗罪,会怎么解决

其他人都在看:
常州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常州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江苏-常州 咨询解答:4918条

积极应诉,否则会被法院强制执行。

2017-12-08 12:33:26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关于3000没还法院起诉判决赔偿多少钱,要根据在债权所主张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双方所约定的利率才可以由法院计算确定。 如果所述欠款属于业务往来欠款的,则债权人可以主张自该款应付之日起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如果是属于借款的,而没有约定支付利息的,债权人(出借人)只能要求自借期到期后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如果有约定支付利息的,则需要根据所约定的利率来分析: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19-01-19 09:45:56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