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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的主体及权利行使的方式

刘* 江西-抚州 子女抚养咨询 2023.07.14 08:43:05 436人阅读

探望权的主体及权利行使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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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行使的方法有:
一、见面;
二、短期生活在一起;
三、通信、通电话、赠送物品或礼物;
四、共同进餐。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3-07-14 08:45: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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