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宜昌法律咨询 > 宜昌结婚法律咨询 > “冒名”结婚引纠纷,可撤销婚姻的效力如何

“冒名”结婚引纠纷,可撤销婚姻的效力如何

任* 湖北-宜昌 结婚咨询 2023.07.13 20:14:31 364人阅读

“冒名”结婚纠纷,可撤销婚姻的效力如何

其他人都在看:
宜昌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宜昌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某自治县民政局作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有办理婚姻登记的行政职权。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现实生活中,冒名结婚常见于冒名者本人未达法定婚龄结婚或诈骗婚姻之中,是指非以本人真实姓名与他人结婚,而冒充他人之身份申请登记结婚,在婚姻登记机关签字申请结婚并领取结婚证的,是冒名者本人,被冒名者或知情,或不知情。在人民法院受理的诸多离婚案件中,结婚登记存在瑕疵的现象数见不鲜,存在的瑕疵情形也复杂多样。

2023-07-13 20:16:3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