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这个问题取决于下面几个方面
解析:
这个问题取决于下面几个方面。
第一,是否存在能够证明债务关系的证据如借条,合同等等法律文件。
第二,借条和合同要求还款日期是否届满且在两年的追溯时效内。
第三,如果对方应该还款的日期已经过了两年,到现在为止你是否主张过还款且必须有证据。
第四,你的债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比如不是赌博犯罪等非法债权。
如果这些都符合且你有证据能够证明,并且在法庭上能够有证据反驳对方主张的事实如已经还款等事项,那么一般是可以要回来的。
关键在于是否有证据以及抗辩时效是否届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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