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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腰椎压缩性骨折能评几级伤残

李** 江苏-盐城 人身侵权咨询 2023.06.30 18:09:19 313人阅读

第二腰椎压缩性骨折能评几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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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十级伤残。赔偿数额依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确定。
2、赔偿标准: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3、特殊情况下残疾赔偿金的调整: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道路交通事故中,当事人构成伤残的,各级伤残对应的赔偿指数是多少? 一级伤残:100,二级伤残:90,伤残:80,四级伤残:70,五级伤残:60,六级伤残:50,七级伤残:40,八级伤残:30,九级伤残:20,十级伤残:10。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及鉴定机构如何选择?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伤残评定,也可以在后向人民申请伤残评定,当时也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进行伤残评定。
1、伤残鉴定时机的确定 。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当事人自己无法判断是否治疗终结或者不知道是否适合伤残评定的,可以向主治医师或者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咨询。
2、治疗终结的的判断标准。治疗终结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由于受害人遭受的伤残程度不一,导致住院时间有长有短。受害人做伤残鉴定的,一般以三个月为限,病情严重的需要更长时间。 当事人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注意哪些事项? 应注意,
1.进行伤残鉴定的受伤人员,在治疗终结后,有向司法机关申请伤残鉴定的权利,也可通过律师事务所委托进行伤残程度鉴定。
2.鉴定时机(即治疗终结后)一般可在受伤后3个月进行,损伤严重者可根据伤情延长时间。
3.评残时应携带经治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可复印件),和辅助医学检查材料(如光片、C片、核磁片、化验单等)及身份证明。脑外伤后果严重者应有住院客观病历(复印件)。
4.鉴定时,应将《委托书》、病情材料等交给法医。
5.法医根据工作需要需对伤者进行医学检查,伤者要配合各项检查。无理由不配合者,将影响鉴定进行。

2023-06-30 18:10:19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法律意见】  腰椎压缩性骨折,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B16180-“5.9九级”“12)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之规定,应评定为九级伤残。【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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