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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刚继承的房产又出售是否要交继承税

李* 浙江-湖州 遗产继承咨询 2023.06.23 11:22:02 468人阅读

请问刚继承的房产又出售是否要交继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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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请问刚继承的房产又出售是否要交继承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出售继承来的房产:
1.不满5年的:
(1)契税(根据买房人的情况,首套1,二套3,非普通住房不论首套二套都是3)
(2)营业税:不满2年的
5.6,满2年免征.
(3)个税: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
1.5
2.满5年的:
(1)契税:同上
(2)营业税:普通住房免征,非普通住户按评估价-房证原值的差额征收
5.6
(3)个税:是继承人的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非唯一的收1(普通住房)或
1.5(非普通住房)。出售赠予来的房产
1.不满5年的:
(1)契税:同上
(2)营业税:不满2年的
5.6,满2年免征.
(3)个税:核定征收,接近评估值的20
2.满5年的:
(1)契税:同上
(2)营业税:普通住房免征,非普通住户按评估价-房证原值的差额征收
5.6
(3)个税:核定征收,接近评估值的20扩展资料房产继承税费是指税务机关征收的,按照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活动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如:契税(非法定继承人征收)、遗产税等(我国目前暂未开征)。《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被继承人遗产由规定的
第一顺序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二万元;对于代位继承的,可比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给予扣除。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护)养的,可按当时年龄距满七十五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距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一万元;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七十五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未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上述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不得给予扣除。被继承人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累计不超过二万元的赠与财产。被继承人拥有所有权,并与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价值不超过五十万元的住房。价值超过五十万的,只允许扣除五十万元。遗产税的免征额为二十万元。遗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征遗产税税额一应征税遗产净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遗产税的免征额及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标准,由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遗产税依照本条例所附的《遗产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征收。

2023-06-23 11:2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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