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青海法律咨询 > 海南州法律咨询 > 海南州消费权益法律咨询 > 关于禁止价格欺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样的

关于禁止价格欺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样的

李** 青海-海南州 消费权益咨询 2017.12.02 08:42:06 1215人阅读

我想了解一下我国的一些法律。请问关于禁止价格欺诈的法律规定具体是什么样的?有什么内容

其他人都在看:
海南州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海南州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各业户:
国家发改委于2015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对于价格欺诈行为做出了进一步的解释,对价格监管更为严苛。为规范商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价格欺诈行为,现要求各品牌在国庆节大型促销活动前,对于价格进行紧急自查,及时整改,并形成日后常态化自查究办机制,防止因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顾客投诉、竞争店举报等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
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查内容:各品牌价签、特价签、赠品、赠券等。
二、工作要求:
1、各业户要重点排查价签、特价签中关于“原价”、“折扣价”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并及时整改落实。
2、商场及相关部位择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检。
3、商场及相关部位组织业户、导购员对《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及有关条款解释的学习与落地,并建立日后常态化价格检查机制。
4、各业户的价格自查整改需在9月30日前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及有关条款解释的重点解读
1、关于“原价”的规定
(1)“原价”必须有真实销售记录,不得虚构、捏造。未销售过的商品开展促销活动,不得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商家在进行促销活动时,如无法提供原价销售合同,应避免出现“原价”字样的广告宣传语,可变换词语以“标价签”的形式体现。
(2)开展促销活动时,“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2、关于“折扣价”的规定
促销活动中,有折扣标示的商品,折扣幅度必须与实际相符。不得出现折扣前价格高于原价的情形。
3、关于“最低价”等比较价格的规定
标示的“最低价”、“出厂价”、“清仓价”、“特价”等价格标示必须要真实、有依据,能够提供相关证明。
4、价格承诺如实履行
经营者以广告、样品展示、店堂说明、销售合同及推销等方式向顾客作出的具体价格承诺,必须完全履行。不得出现做出价格承诺之后,再反悔或不完全履行的情形。
5、关于赠品、赠券的规定
(1)所赠送赠品若带有价格标示,所标示价格应当真实明确,即赠品需有真实销售的记录,否则应去掉价格标签,以免引起分歧。
(2)经营者以有价赠券等方式开展活动,若赠券有使用附加条件,应在赠券或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确标示。
(3)不得赠送假冒伪劣商品。
6、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样品、处理品等冒充正品销售。
7、主观故意即构成欺诈
经营者使用虚假的价格形式,故意诱导消费者购物,不管是否形成交易结果,均构成价格欺诈行为。
对于价格欺诈行为,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一经发现,经营者要对消费者予以退一赔三进行赔偿。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望各业户重视起来,根据上述内容,紧急开展价格自查整改活动,以免被罚。

2017-12-02 08:47:06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