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窝藏逃犯不知情在通常情况下不算是从犯的。
解析:
窝藏逃犯不知情在通常情况下不算是从犯的。窝藏的犯罪行为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如果行为人事先与犯罪分子通谋,才会以共犯论处,并且在犯罪中起到辅助或次要作用才算是从犯。对于不知情而窝藏逃犯的行为人,既不会构成窝藏罪,也不构成从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专业解答窝藏逃犯不知情不算是从犯,因为根据《刑法》第310条当中明确的规定,明明知道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蔽场所帮助其逃匿的,将会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处罚,所以从主观上来看必须是明知而故意为之。
专业解答不算,因为在《刑法》中明确规定,窝藏罪是故意犯罪,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明知对方涉嫌犯罪,仍然给犯罪嫌疑人提供住所或者帮助犯罪嫌疑人逃跑的才能按照窝藏罪定罪。构成窝藏罪的,可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重的量刑标准是10年有期徒刑。
专业解答没有罪。如果经查明确实不知情的,不构成窝藏、包庇罪。根据《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构成窝藏、包庇罪。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
律师解析 没有罪。 如果经查明确实不知情的,不构成窝藏、包庇罪。 根据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构成窝藏、包庇罪。 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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