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索赔程序有哪些,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分析:
可以进行施工索赔的条件是:
1.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末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
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3.合同变化;
4.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变化等;
5.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天气,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解析 企业清算的程序是: 1、企业依法成立清算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办理债权申报和登记; 4、清偿企业债务; 5、向出资人分配剩余财产; 6、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
律师解析 房地产开发破产清算顺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3、破产财产分配; 4、清算终结; 5、注销登记。 破产清偿顺序如下: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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