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汕尾法律咨询 > 汕尾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 夫妻离婚了孩子由谁抚养,法律依据是什么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1303116808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师瑞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夫妻离婚了孩子由谁抚养,法律依据是什么

王* 广东-汕尾 子女抚养咨询 2023.05.13 07:45:07 391人阅读

夫妻离婚了孩子由谁抚养,法律依据是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汕尾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汕尾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了,孩子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由父或者母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特殊情况除外;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有下列情况优先考虑抚养: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等等。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2023-05-13 07:47:0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夫妻离婚孩子三周岁能归谁,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解答夫妻离婚孩子三周岁了,抚养权归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出发,谁能给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就归谁,如果孩子的年龄在两周岁以下的,考虑到孩子年幼一般是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

    2024.08.07 1472阅读
  • 夫妻买车写谁的名字好,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析 夫妻买车写谁的名字都一样,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 夫妻买车一般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分配时均等分配为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2024.09.20 1284阅读
  • 夫妻离婚了孩子由谁抚养,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了,孩子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由父或者母抚养。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特殊情况除外;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有下列情况优先考虑抚养: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等等。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024.09.08 1028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