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份赔偿,尚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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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 3.致人死亡的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是致人死亡的损害赔偿,这种赔偿,是侵权行为致受害人死亡所应赔偿的项目。它主要包括丧葬费等赔偿,对于常规赔偿项目,也应予以赔偿。
(1)常规赔偿的内容
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
(2)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丧葬费的赔偿属于致人死亡的特有赔偿项目。
(3)被扶养人生活费
侵权行为致受害人生命权丧失,对死者在致残前或生前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因丧失扶养,应赔偿其扶养费损失。
(4)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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