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杭州法律咨询 > 杭州专利法律咨询 >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成果归哪方所有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成果归哪方所有

陈** 浙江-杭州 专利咨询 2023.04.20 10:27:16 491人阅读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成果归哪方所有

其他人都在看:
杭州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杭州知识产权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视情况而定。
解析:
视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八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依法实施该专利。因此,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成果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归研究开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五十九条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依法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2023-04-20 10:31:55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知识产权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