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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逃逸致人死亡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汪* 宁夏-固原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7.11.25 19:55:16 651人阅读

最近已经醉驾了,现在发生交通事故了,问一下大家关于醉驾逃逸致人死亡量刑标准主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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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定罪方面,你朋友构成交通肇事罪。
  在量刑方面:
  
首先,他酒后驾车属于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中规定,酒后驾车应当从重处罚。
  
其次,他肇事后有逃逸行为,本来适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被害人在医院几天救治无效死亡,也可能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要件是:
(1)交通事故的被害人受伤当场未死亡,如果被害人当场死亡,也不能认定为逃逸致人死亡;
(2)行为人有逃逸行为,即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3)逃逸行为延误救治与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对于逃逸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
(4)行为人至少有过失。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发生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如果主观上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而逃逸致被害人死亡,按逃逸致人死亡来定罪量刑。)
  你朋友主观上有过失,而且具有逃逸行为,如果医院认为你朋友的逃逸行为使被害人延误救治而死亡,那么就符合“因逃逸致人死亡”。
  
最后,你朋友因为害怕打电话给他的朋友,他朋友报了警,可能构成自首。自首的构成要件为:
1、主动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第
一,别人在他犯罪后归案前,替他报的警。
  第
二,投案的对象是公安机关。
  第
三,投案方式为亲友主动报案,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
  第
四,他打电话给朋友,说明自己有一定的投案意愿。
  因此,属于主动投案。
  至于是否属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上面没有提到。如果也符合,则构成自首,在量刑上,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肇事者具有悔意是初犯或者赔偿了被害人(的亲属)一定经济损失(被害人家属替肇事者求情),法官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2017-11-25 20:03: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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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133关于醉驾逃逸致人死亡量刑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997年《刑法》新增设了“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7-11-25 19:57: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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