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当场身亡事发地:公交车站内死亡者家中人数父亲50岁离异,母亲50岁合离已再婚,兼职网约车\\\\\\\?
[律师回复]根据《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该31岁女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家属可获得以下赔偿:
- 死亡赔偿金:死者未满60周岁,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计算。2025年前三季度四川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338元,若以此为标准,死亡赔偿金约为746,760元。
- 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四川省一线城市丧葬费约6万-8万元,中西部省份约3万-5万元,达州可参考中西部省份标准。
- 被扶养人生活费:死者父亲50岁无业且残疾,属于被扶养人。计算公式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扶养年限÷扶养义务人数。假设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每年30,000元,其父亲需扶养20年,若只有死者一人承担扶养义务,被扶养人生活费为600,000元。
- 精神损害抚慰金:由法院根据侵权情节、后果及当地经济水平酌定,通常为5万-10万元,达州地区可参照此标准。
- 其他合理费用:包括抢救医疗费(若有)、家属处理丧事的误工费、交通费等,需凭票据证明。
具体赔偿金额需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实际产生的费用及当地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建议家属及时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