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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管辖权的转移一般有哪两种情况

刘** 江西-抚州 行政诉讼咨询 2023.04.01 18:41:23 348人阅读

行政诉讼管辖权的转移一般有哪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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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023-04-01 18:43: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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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管辖权的转移分几种情况

    专业解答从《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中了解到,管辖权转移的情形主要分为了两种。1、向上转移向上转移,是指管辖权从下级法院转至上级法院。向上转移具体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2、向下转移向下转移,是指上级法院将自己管辖的一审案件交给下级法院审理。但是,对于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不得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交其审理。

    2024.08.05 5464阅读
  • 行政诉讼管辖权的转移都有什么情况

    律师解析 1、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2、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2024.10.11 136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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