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一个邻居想要咨询一下,关于要什么遗嘱协议书才有效?因为有事需要处理一下这方面的。
如果协议是遗赠扶养协议,则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遗嘱的法律效力。
如果协议不是遗赠扶养协议,而是普通的协议,这个要看签订协议的内容是什么,且遗嘱是什么形式的,若遗嘱是公证遗嘱,则法律效力是公证遗嘱高于普通协议;若不是公证遗嘱,一般情况下,法律效力是时间靠后的高于时间靠前的,不过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就“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相互关系解答如下:
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表明,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
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
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
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出卖、交换、赠与等。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扶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
3、遗赠扶养协议中途翻悔的法律后果。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在此期间如因一方翻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
①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
②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
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法定继承人的实际遗产继承权有影响)。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了的遗嘱的形式要件: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除了这些形式要件,遗嘱还应该具备以下实质要件:
1.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必须具备遗嘱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及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要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只能处分被继承人个人的财产。
也算是什么遗嘱协议书才有效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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