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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中承包人的预期可得利益应是什么
1、工程索赔中承包人的预期可得利益是拖欠的工程款项;2、如果约定了利息或违约金的,对约定的可得利息或违约金的预期;3、以及因发包人违约给承包人带来的损失赔偿的预期等。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工程索赔中承包人的预期可得利益是拖欠的工程款项;2、如果约定了利息或违约金的,对约定的可得利息或违约金的预期;3、以及因发包人违约给承包人带来的损失赔偿的预期等。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律师解析 预期可得利益索赔,是指因为发包人或承包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施工合同致使另一方本可以实现和取得的财产增值的利益不能实现和取得,承包人或发包人向违约方提起的赔偿损失主张。
律师解析 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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