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应包括以下几部分: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该部分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地产的市场价格,具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按评估办法确定。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搬迁费及临时安置费各地视情况确定,一般不得低于市场价(我所在的地方搬迁费为2000元/户、临时安置费为2.5元/月/平方米)。
3、如果你是营业性的房屋,那么还得补偿你的停业损失,具体补偿办法由各省自行制定。
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人民政府还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予以补助和奖励。
5、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拆迁私有房屋,按下列办法办理:
(一)私房所有人不要用地单位安置住房的,用地单位按《重置价格标准》相应价格的1.4倍折旧征购;要用地单位安置住房的,安置面积参照本办法第十一条一般住房标准办理。安置房屋的产权归用地单位所有。
(二)私房所有人要求保留产权的,用地单位又有可能,可易地互换房屋产权,并按照互换房屋面积、质量、补偿差价。
随着社会的进步,城市建设的发展,房屋的拆迁补偿与老百姓息息相关,因此国家出台了相关条例规范拆迁补偿;为了避免被拆迁者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而影响生活,国家也制定了一系列补偿标准供政府部门参考。
城市建设中,拆迁是很常见的。但是很多家庭由于各种原因会拒绝拆迁,或是因为是祖祖辈辈的居住地,或是因为补偿不足等等。这时候就需要政府执行强制拆迁,作为被拆迁人应该了解强制拆迁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