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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朋友在事业单位上,他向我借钱几年了我找他还钱他总是各种理由推脱,我应该怎么做
您好,请问您这边是否有借条?如果没有借条的话,请问当时是以什么样的形式借给对方的?首先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果您这边觉得自己没有的话,可以把当时情况讲给我听,我帮你看看哪些证据可以用来证明。
直接向法院起诉。。。
你好,可以找到单位领导说明情况
你好,具体是欠您多少钱?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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