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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借给朋友的钱答应给一部分利息,到约定好的日子没全还给我只还了一部分,还的这部分钱应该从本金扣除还是本金加利息扣除
你好,一般结合司法实践及相关法律规定先清偿的部分是利息。也需要结合借条上利息是约定的多少、实际产生了多少进行清算是否冲本。
双方关于利息有没有书面约定?没有的话,建议通过书面形式确认下。
你好,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或者直接拨打110报警解决。
完整的规定是: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但质物提存费用由质权人负担,出质人提前清偿债权的,应当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这里是说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会质押物造成损毁的情况,那么出质人就可以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此时债务还没有到期,因此要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比如:甲向乙借款,期限是1年,甲用自己的汽车进行质押并移交,8个月后,乙并不会开车,却用甲质押的汽车进行练习学车,这样就很可能造成汽车的损毁,那么甲就可以要求提前清偿债务,取回自己的汽车,那么提前清偿是就要扣除借款尚未到期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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