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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诽谤案,我是原告。今年7月30日在法院立案,9月7日法院第一次调解,未达成和解,11月13日进行开庭审理,被告没到庭。我想问问间隔多长时间可以第二次开庭审理,被告还不到庭怎么办?可以拘捕被告吗?刑事自诉诽谤案结案时间是多长时间?
有公安局负责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具体开庭时间应该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告知,法律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但是开庭审理需要在审限范围内进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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