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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什么情况下能放弃免税权

景** 江苏-徐州 工商税务咨询 2023.02.20 04:50:24 438人阅读

纳税人什么情况下能放弃免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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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放弃免税权的情况如下:
1、处于商品流转中间环节的纳税人,下一环节纳税人需要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进项税额;
2、增值税由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改为免征的纳税人;
3、兼有内销项目和出口项目的纳税人;
4、营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且无法准确划分两种项目各自的进项税额,免税项目需要转出较多进项税额的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非应税项目而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或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占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的比例,乘以当月全部进项税额的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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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0 04:51:24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纳税人可自愿选择从递交备案资料的当月或次月起放弃免税权,但从选定放弃免税权的当月起,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缴税。36个月后,需要继续放弃免税权的纳税人,要重新办理申请放弃免税权手续。纳税人应提供的申请弃免税的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副本(验证后退还纳税人)。
(二)放弃免税权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纳税人可自愿选择从递交备案资料的当月或次月起放弃免税权,但从选定放弃免税权的当月起,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缴税。36个月后,需要继续放弃免税权的纳税人,要重新办理申请放弃免税权手续。纳税人应提供的申请弃免税的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副本(验证后退还纳税人)。
(二)放弃免税权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纳税人可自愿选择从递交备案资料的当月或次月起放弃免税权,但从选定放弃免税权的当月起,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缴税。36个月后,需要继续放弃免税权的纳税人,要重新办理申请放弃免税权手续。纳税人应提供的申请弃免税的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副本(验证后退还纳税人)。
(二)放弃免税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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